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和以通气口为中心 B.0.15 B.0.3 图B.0.6 注 图B.0.18 汽车罐车密闭灌装易燃液体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有盖板的 应符合下列规定 2 1 半径为3m的球形空间 储存易燃液体的地上卧式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1 1 高0.6m的圆柱形空间 图B.0.11 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 罐车内的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应划为0区 图B.0.5 2 油罐内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应划为0区 有孔墙或开式墙外与墙等高 其高度为堤顶高的范围应划为2区 半径为R的球形空间和自地面算起高为0.6m 图B.0.15 L 易燃液体泵棚 3 半径为3m的球形并延至水面的空间应划为1区 图B.0.7 法兰等为释放源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半径为L的圆柱体的范围应划为2区 图B.0.8 2 应符合下列规定 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 3 石油库内易燃液体设备 L 2 易燃液体灌桶间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与墙等高的室外空间和自地面算起0.6m高 3 罐内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应划为0区 1 易燃液体灌桶棚或露天灌桶场所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11) 2 B.0.17 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应划为1区 易燃液体泵棚 以通气口为中心 易燃液体重桶堆放棚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13) 1 B.0.19 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划为2区 距罐外壁和顶部3m范围内及罐外壁至防火堤 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 无盖板的管沟内部空间应划为2区 半径为15m的圆柱形空间应划为2区 以卸油口为中心 危险区边界与释放源的距离应符合表B.0.8的规定 汽车罐车敞口灌装易燃液体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露天泵站的泵和配管的阀门 半径为1.5m范围内的球形空间应划为1区 以通气口为中心 汽车罐车卸易燃液体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14) 储存易燃液体的外浮顶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铁路罐车 应符合下列规定 桶内液体表面以上的空间应划为0区 图B.0.12 油船 铁路罐车 以灌桶口为中心 2 2 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 3 图B.0.13 2 易燃液体管沟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24) 3 2 应划为2区 罐车内部的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应划为0区 其棚的内部空间应划为2区 应划为1区 罐内部液体表面以上的空间应划分为0区 储存易燃液体的外浮顶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5) 危险区边界与释放源的距离 应符合下列规定 半径为15m的圆柱形空间 油船 应符合下列规定 B.0.5 B.0.11 通道口门以内的空间 危险区边界与释放源的距离应符合表B.0.9的规定 以通气管口为中心 铁路罐车 图B.0.17 半径为3m的球形空间 无盖板的 应符合下列规定 距人孔(阀)井外边缘1.5m以内 2 应划分为1区 应符合下列规定 危险区边界与释放源的距离 通道口周围3m范围以内的空间及以通气管口为中心 B.0.12 应符合下列规定 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 2 图B.0.20 储存易燃液体的覆土卧式油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易燃液体的隔油池 其高度为堤顶高的范围内划为2区 易燃液体阀门井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23) 储存易燃液体的地上固定顶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3) 3 有盖板的管沟内部空间应划为1区 距阀门井内壁1.5m 应符合下列规定 半径为3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 图B.0.24 1 距罐外壁和顶部3m以内范围应划为2区 1 储存易燃油品的覆土立式油罐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距释放源7.5m以内的室外空间应划为2区 图B.0.14 B.0.1 油驳卸易燃液体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19) 油罐外壁与罐室护体之间的空间 1 人孔(阀)井内部空间 应划为1区 半径为4.5m的球形并延至水面的空间和以通气口为中心 B.0.2 油船 B.0.4 半径为3m的球形空间 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应划为1区 1 储存易燃油品的覆土立式油罐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22) 半径为1.5m(0.7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 铁路罐车 池内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和距隔油池内壁1.5m 浮盘上部空间及以通气口为中心 其高度为堤顶高的范围应划为2区 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20) 2 设施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距离以内 1 3 罐车内部的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应划为0区 图B.0.9 3 2 图B.0.19 应划为2区 铁路罐车 1 易燃液体重桶库房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12) 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 应符合下列规定 半径为0.5m的球形空间 自地面算起高为7.5m 以灌装口为中心 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距储罐外壁和顶部3m范围内及防火堤至罐外壁 B.0.9 法兰等为释放源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9) 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 其建筑物内空间及有孔或开式墙外1m与建筑物等高的范围内的空间 阀室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8) 2 以灌装口轴线为中心线 采用油气回收系统的储罐通气管管口爆炸危险区域用括号内数字 其高度为堤顶高的范围应划为2区 3 浮盘上部至罐壁顶部空间应划为1区 B.0.16 B.0.18 以通气管口为中心 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应划为1区 1 应符合下列规定 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2 距池内壁4.5m 高出池顶3m至地坪范围内的空间应划为2区 1 应符合下列规定 高1.5m的柱形空间应划为2区 B.0.20 有孔墙或开式墙外距释放源L 易燃液体灌桶棚或露天灌桶场所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表B.0.8 储存易燃液体的覆土卧式油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7) B.0.24 高出池顶1.5m至地坪范围内的空间应划为1区 图B.0.4 油船 L表示释放源至泵房外墙的距离 应划为2区 易燃液体泵房 应符合下列规定 油船 桶内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应划为0区 以罐车灌装口为中心 油驳卸易燃液体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油驳的灌装口为中心 以灌装口为中心 以灌桶口为中心 1 1 应符合下列规定 油驳密闭灌装易燃液体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半径为15m 2 1 以采光通风口为中心 池内液体表面以上的空间应划为0区 1 含易燃液体的污水浮选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以卸油口为中心 2 2 1 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应划为1区 易燃液体重桶库房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以灌装口为中心 B.0.23 油船 1 易燃液体设施的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以下的坑和沟应划为1区 3 铁路罐车 油驳内的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应划为0区 以罐车灌装口为中心 半径为7.5m的球形空间和以灌装口轴线为中心线 2 B.0.22 储存易燃液体的地上卧式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6) 自地面算起1m高的圆柱形空间 图B.0.22 距储罐外壁和顶部3m范围内及防火堤至罐外壁 油驳内部的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应划为0区 罐内未充惰性气体的液体表面以上的空间应划为0区 图B.0.21 2 3 易燃液体泵房 注 应符合下列规定 阀室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B.0.6 应划为1区 距储罐外壁和顶部3m范围内及防火堤至储罐外壁 阀门井内部空间应划为1区 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应划为1区 应划分为2区 半径为4.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和以通气口为中心 油驳敞口灌装易燃液体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17) 半径为3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应划为1区 油船 易燃液体重桶堆放棚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油驳内的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应划为0区 以油船 以罐车灌装口为中心 以卸油口为中心 50058的规定 以释放源为中心 易燃液体管沟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附录B 表B.0.9 B.0.13 半径为4.5m的球形空间 应符合下列规定 以油船 图B.0.23 易燃液体泵房和阀室内部空间应划为1区 B.0.8 储存易燃液体的地上固定顶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图B.0.10 易燃液体灌桶间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10) B.0.7 汽车罐车敞口灌装易燃液体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15) B.0.10 油驳敞口灌装易燃液体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3 易燃液体汽车罐车棚 B.0.21 半径为7.5m并高于灌装口7.5m的圆柱形空间和自水面算起7.5m高 易燃液体汽车罐车棚 以通气口为中心 汽车罐车密闭灌装易燃液体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16) 半径为4.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应划为2区 范围以内且不小于3m的空间及距地坪0.6m高 储存易燃液体的内浮顶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4) 图B.0.3 油船 范围以内的空间应划为2区 灌桶间内空间应划为1区 应符合下列规定 半径为0.5m的球形空间 含易燃液体的污水浮选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21) 半径为3m的球形并延至水面的空间应划为2区 露天泵站的泵及配管的阀门 应符合下列规定 易燃液体阀门井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 应符合下列规定 油船 1 罐内未充惰性气体的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应划为0区 B.0.14 以卸油口为中心 3 图B.0.16 3 油驳的灌装口为中心 储存易燃液体的内浮顶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半径为3m(2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 2 易燃液体的隔油池 1 1 应划为2区 3 应划为2区 油驳密闭灌装易燃液体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B.0.18) 汽车罐车卸易燃液体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及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球形空间应划为1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