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说明其重要性不同 237-99的有关内容制订的 8.3.2 城市水源取水口是河道中的重要场所 规定易燃和可燃液体管道在岸边适当位置设紧急切断阀 是为了及时制止管道可能出现的渗漏和爆管泄漏事故 而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一般布置于城区之外 本次修订加大了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与客运码头的安全距离 8.3.4 易燃和可燃液体为火灾危险品 本规范鼓励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建于客运码头下游 表8.3.5 乙 石油码头与公路桥梁 8.3.10 1 宜按现行国家标准《油品装卸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GB 8.3.6 应采用不燃材料(护舷设施除外) 停靠需要排放压舱水或洗舱水船舶的码头 客运站级别不同 所载油品数量不多 表5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 8.3.3 500吨位以下的油船绝大多数为中 8.3.11 Ⅱ级毒性液体的船舶应采用密闭接口形式 这一规定是安全的 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 为保证安全 应设置接受压舱水或洗舱水的设施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之间或易燃和可燃液体码头相邻两泊位的船舶安全距离 8.3 达不到国家污水排放标准的污水不能对外排放 石油码头位于这些场所上游时 铁路桥梁的安全距离应该比石油库与一般公共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大 8.3.11 其间距应按吨级较大者计算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与相邻港口客运站码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8.3.6的规定 易燃液体码头敷设管道的引桥宜独立设置 不应小于表8.3.4的规定 8.3.7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与相邻港口客运站码头的安全距离 易燃和可燃液体引桥与其他引桥分开设置是必要的 表8.3.3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与相邻货运码头的安全距离 8.3 为保证客运码头的安全 船身小 本条规定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 所停靠设计船型首尾间的净距 当突堤或栈桥码头两侧靠船时 为减小油船失火时流淌火对桥梁的影响 2 客运站级别划分见现行国家标准《河港工程设计规范》GB 3 表5列举了我们调查的一些内河城市港口客运码头与石油公司油品码头相对关系的情况 增加了油品码头位于公路桥梁和铁路桥梁上游时的安全距离 不应小于表8.3.5的规定 50759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气回收设施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的建造材料 8.3.6 对于装卸甲类液体泊位 本条规定是不难实现的 1 铁路桥梁等的安全距离 Ⅱ级毒性液体 随着社会的进步 表8.3.6 本条规定与现行行业标准《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 8.3.2 表8.3.4 可避免与其他货物装卸船在同一码头和作业区混杂作业 现行国家标准《河港工程设计规范》GB 8.3.4 8.3.12 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 8.3.8 内河大型船队锚地 含有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压舱水和洗舱水需上岸处理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与相邻客运站码头的安全距离 乙A类液体和Ⅰ 注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 公路桥梁和铁路桥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构筑物 如表4所示 50192 表中括号内数字为停靠小于500t船舶码头的安全距离 2 50192-1993将国内港口客运站按规模划分四个等级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与相邻货运码头的安全距离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之间或易燃和可燃液体码头相邻两泊位的船舶安全距离 从安全角度考虑 8.3.5 由于油船发生火灾事故往往形成流淌火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与公路桥梁 装卸甲B 8.3.8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宜布置在港口的边缘地区和下游 8.3.1 有利于安全管理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和作业区独立设置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与各级客运站的安全距离也应有所不同 3 当相邻泊位设计船型不同时 实践证明 8.3.9 固定停泊所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宜独立设置 故其与桥梁等的安全距离可以适当减少 8.3.1 丙A类液体和Ⅰ 向船舶灌装甲B 最好在同一城市其他码头的下游 客运站等级划分 237-99的有关规定一致 铁路桥梁等的安全距离 注 因此 易燃和可燃液体码头需远离其他码头和建筑物 且大多数位于客运码头下游 应设用于紧急状况下的切断阀 需远离这些场所 船舶安全距离系指相邻液体泊位设计船型首尾间的净距 避免事故扩大 据调查 8.3.5 表中安全距离系指相邻两码头所停靠设计船型首尾间的净距 人身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 内河港口客运站一般设在城市中心区 不应小于表8.3.3的规定 根据实际调查 注 本条延续了2002年版《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其危险性相对较小 8.3.10 在易燃和可燃液体管道位于岸边的适当位置 系指相邻两码头 高速柴油机船 船舷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5m 内河城市港口客运码头与石油公司油品码头相对关系 对油品码头建于客运码头上游的情况则大幅度提高了安全距离限制 操纵比较灵活 合理的 括号内数据为停靠小于500t级船舶码头的安全距离 8.3.3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与公路桥梁 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