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水质 4.2.1 4.2 污水单位病床污染物排放负荷可按表4.2.2-1取值 91.1的有关规定 设计水质 污水污染物浓度可按表4.2.2-2取值 4.2.2 4.2.1 污染负荷可类比现有同等规模和性质医疗机构的排放数据来确定 水质取样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水质取样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的有关规定 4.2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应采取实际水质取样检测的方法确定污水污染负荷 也可按相似地域同等性质和规模的医疗机构污水水质确定 污染负荷采取实际测量污水排放量和现场取样化验的方法确定 医疗机构的污水污染物排放量可根据单位病床污染物排放负荷或污染物浓度计算确定 对现有投入运行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 对新建尚未投入运行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