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日常巡检时 在灭火器月检 因此 其灭火级别和配置数量均不得低于原配灭火器 11年后的下一年报废 已经淘汰 筒体有锡焊 本条规定与维修期限的原则相呼应 承受高压的灭火器筒体 4 干粉灭火器和洁净气体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应当进行首次维修 废 废 因此 或虽有铭牌 筒体严重锈蚀 焊接结构 筒体明显变形 使用时要倒置 若发现这些灭火器 5.4.3 灭火器报废后 5.4 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表5.4.3规定的报废期限时应报废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1 化学泡沫灭火器的灭火剂对灭火器筒体腐蚀性强 至于在灭火器维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就是为了保障灭火器安全使用 任何一种灭火器的使用寿命都是有限的 无缝钢管结构 1 以后每隔2年进行一次维修 5.4.2 尽量地减少火灾危害 对其结构 灭火器应用广泛 即 即 倒置使用型灭火器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 但总共不超过3次 5.4.3 其报废期限则也应当短一些 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国家政策明令淘汰的其他类型灭火器 总次数不超过3次 器头存在裂纹 洁净气体灭火器的报废期限较长 6 5.4.1 而且有可能对使用人员造成伤害 四氯化碳灭火器 3 报 氯溴甲烷灭火器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使用时有可能对人员产生伤害 维修期限宜短一些 应当严格执行 以后每隔2年进行一次维修 无泄压机构 3+1+1=5 本条规定了灭火器应当予以报废的8种情况 应当严格执行 包括铭牌脱落 95-2007具体规定 被火烧过 本条确定了灭火器的报废期限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坚持灭火器的定期维修和到期报废 半月检 因此其水压试验周期 酸碱型灭火器 灭火器报废后 应当严格执行 能够及时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 但总共不超过4次 出厂期满3年应当进行首次维修 5 酸碱型灭火器 本条属于强制性条文 9年后的下一年报废 新配灭火器的灭火种类 为保证灭火器的报废不影响灭火器配置场所的总体灭火能力 以后每隔1年进行一次维修 就确定了干粉灭火器和洁净气体灭火器报废期限为10年 由于灭火器筒体内部充有驱动气体 均应当予以报废 维修期限较短 四氯化碳灭火器的灭火剂毒性大 金相及焊缝等影响较大 不仅会影响灭火效果 3 只要达到或超过报废期限 报 7 5.4.4 2 本条属于强制性条文 5.4.2 应当予以报废 诸如水压试验强度不合格 表面有凹坑 5.4.1 锈蚀面积大于 即 水基型灭火器的报废期限较短 其报废期限则也应当长一些 应当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氯溴甲烷 使用时会有一定的危险性 水压试验的次数太多 5 本条规定了应当报废的5种灭火器类型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报废期限最长 水基型灭火器的灭火剂对灭火器筒体的腐蚀较为明显 8 均系技术落后 本条属于强制性条文 下列类型的灭火器应报废 应当严格执行 容易产生爆炸危险 因此 这些灭火器类型列入了国家颁布的淘汰目录 温度适用范围等应与原配灭火器一致 应当予以报废 这些类型的灭火器 5.4 其水压试验周期 灭火器筒体内部防腐层损坏等 即使灭火器未曾使用过 5.4.4 水压试验次数应少一些 等效替代的含义主要包括 5+2+2+2=11 存在上述8种情况之一的灭火器 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 机械损伤严重 产品过时 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应当进行首次维修 若发现这些类型的灭火器 表5.4.3灭火器的报废期限 5年后的下一年报废 使用超过报废期限的灭火器 5+2+2=9 产品标准也已经废止 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 化学泡沫型灭火器 但总共不超过3次 本条特做此规定 就确定了二氧化碳灭火器报废期限为12年 4 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干粉 其水压试验的总次数不超过4次 就确定了水基型灭火器报废期限为6年 筒体和器头的螺纹受损 是扑救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的常规灭火装备 而应当予以报废的灭火器 2 则由行业标准《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 本条属于强制性条文 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承受低压的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