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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警功能 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 将系统分为A类 复位功能 应对点型家用感烟火灾探测器 4.4.2 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的火灾报警功能 4.4.2 第7款的规定 Ⅱ 接收和显示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的功能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对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功能检查并记录 50116-2013第7章的要求 家用火灾探测器 1 3 使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Ⅰ 并应采用逐渐增大的方式 1)备用电源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复位功能 应对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声报警信号的A计权声压级应在45dB~75dB之间 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 4.4.1 经济适用的原则 2 (4)D类系统可由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4.4 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火灾安全系统》GB 3 4 2)配接部件通信故障报警功能 4.4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调试 消音功能 应切断控制中心监控设备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 5 4.4.5 火灾声警报器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调试 22370的规定 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探测器应发出火灾报警声信号 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火灾安全系统》GB Ⅰ (3)C类系统可由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 家用火灾安全系统调试 第4款 C类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 点型家用感温火灾探测器 D类四种类型 操作级别 家用安全系统现场部件调试 1 故障报警功能 复位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将任一个总线回路的家用火灾探测器 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2 温度达到探测器的报警设定阈值 (2)B类系统可由控制中心监控设备 22370的规定 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 应依次将其他回路与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 4.4.3 针对不同的建筑管理等情况 自检功能 2 4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应对控制中心监控设备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并将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部件相连接后接通电源 家用火灾探测器 Ⅲ 4.4.4 6 (1)A类系统可由火灾报警控制器 B类 主 家用火灾安全系统调试 消音功能 7 使监测区域的烟雾浓度 初始声压级不应大于45dB 1 应急广播等设备组成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本着安全可靠 各类系统的设计见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控制中心监控设备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火灾安全系统》GB 22370的规定 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 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按本标准第4.4.4条第3款第2项 应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 家用火灾探测器 手动报警开关等部件与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后接通电源 4.4.6 3 火警优先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