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4.3.8 2 非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火灾显示盘 应在采样管最末端采样孔加入试验烟 1 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 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后 探测器的小尺寸高温报警响应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 模拟调试时应在最不利条件下进行 1 4.3.4 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的故障指示灯应点亮 使探测器和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负载功能 探测器不由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 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后 8 5 4 4.3.5 4.3.10 并将任意一个总线回路的火灾探测器 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第10款 2 应使探测器电源线和通信线分别处于断开状态 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熄灭 4717的规定 复位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后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依次与其他回路相连接 应在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监视区域的最远端调试探测器的响应性能 4.3.15 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4.3.1 4.3.14 火灾报警控制器如未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使任一段长度为标准报警长度的敏感部件周围温度达到探测器报警设定阈值 第11款的规定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功能检查并记录 应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 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熄灭 应使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信号处理单元和敏感部件间处于断路状态 4.3 应对探测器的离线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4.3.5 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应对火灾显示盘的电源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应使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对每只探测器进行试验 3 复位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操作级别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2 第6款 当采用模拟火灾的方法对探测器进行试验时 在探测器监视区域内最不利处应采用专用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 火灾报警控制器其他现场部件调试 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 2 应使探测器处于离线状态 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减光片是用于模拟遮挡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专用试验装置 短路隔离保护功能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 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2 应对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离线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应使可恢复探测器监测区域的环境恢复正常 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复位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4 5 在模拟火灾条件下应防止损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敏感部件 4.3.3 1 3 使探测器处于故障状态 4.3.6 1 17429的规定 主 选择反射式探测器时 复位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使探测器监测区域的环境恢复正常 在备电工作状态下 点型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 2 3 1 使任一段长度为100mm的敏感部件周围温度达到探测器小尺寸高温报警设定阈值 Ⅲ 4.3.11 2 2 1 应排查并消除故障 应对火灾报警控制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恢复探测器的正常连接 温度 使监测区域的烟雾浓度达到探测器报警设定阈值 Ⅱ 应使可恢复探测器敏感部件周围的温度恢复正常 对不可恢复的探测器 使探测器处正常监视状态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4.3.6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后 4.3.2 调试单位应将区域显示的回路地址与实际显示的部位编制成对照表提供给用户 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熄灭 3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 6 Ⅲ 应在探测器正前方0.5m处按本标准第4.3.6条第2款~第4款的规定对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进行检查 复位功能 应采取模拟报警方法使探测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 探测器的敏感部件故障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对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采样管路气流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如果区域显示器的显示方式是数码管或数字液晶显示时 探测器的火警或故障确认灯应点亮 4717的规定 测量其报警的响应时间是否满足要求 向探测器释放试验光波 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 应对火灾显示盘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复位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信号的功能 故障报警功能 对不可恢复的探测器 3 4.3.12 3 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 应对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 报警按钮的火灾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采用产品生产企业设定的减光率为1.0dB~10.0dB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遮挡光路 有的不是共用 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 4.3.7 应使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处于离线状态 操作级别 自检功能 报警按钮的火警确认灯应熄灭 屏蔽功能 按本标准第4.3.2条第5款第2项 4.3.11 报警按钮的火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 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二次报警功能 应对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火灾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3 应调整探测器的光路调节装置 火灾报警控制器其他现场部件调试 2)配接部件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火灾显示盘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显示盘》GB 探测器的离线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应对标准报警长度小于1m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小尺寸高温报警响应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4.3.15 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熄灭 复位功能 4.3 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改变探测器的采样管路气流 当有备品时 4.3.13 1 10 对不可恢复的火灾探测器应采用联动模拟报警方法检查其报警功能 应对点型感烟 1 4.3.9 5 不应使探测器受污染或使塑料外壳变色而影响使用效果 应对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 特别要注意的是 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在30s点亮并保持 4.3.1 点型感温 使探测器监测区域的烟雾浓度 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故障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熄灭 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后 1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离线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音功能 1 可抽样检查其报警功能 Ⅰ 4.3.16 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4.3.4 确保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后 1 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4.3.12 应使探测器监测区域的环境恢复正常 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2 应使报警按钮恢复正常 使报警按钮动作后 3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4.3.8 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探测器信号处理单元的故障指示灯应点亮 7 2 应采用减光率为11.5dB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遮挡光路 3 3 剪除试验段敏感部件 1 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 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Ⅰ 2 应使火灾显示盘的主电源处于故障状态 方可进行后续的调试 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火灾探测器的电源线和通信线有的是共用 6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分可恢复式和不可恢复式 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 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后 因此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检测火灾探测器连接线的断线和短路故障 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的火警确认灯应在120s内点亮并保持 确保调试后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能够恢复正常 气体浓度达到探测器的报警设定阈值 火灾显示盘的电源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火警优先功能 应对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敏感部件故障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 使不可恢复探测器恢复正常监视状态 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 应对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 探测器由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 1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部件相连接后接通电源 不可恢复式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在调试时可采用专用钥匙类手动工具模拟 2 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后 火灾报警控制器及其现场部件调试 1 火灾报警控制器及其现场部件调试 应使探测器监测区域的环境恢复正常 也就是在采样管的最末端加入试验烟 可抽样检查其报警功能 9 应撤除减光片或等效设备 主 对可恢复探测器 使不可恢复探测器恢复正常 2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应对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 火灾探测器调试 1)备用电源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当有备品时 11 应切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 应采取模拟报警方法使探测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 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采样管在现场敷设 应在探测器末端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 消音功能 4 4.3.13 应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 火灾探测器调试 应采用减光率为0.9dB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遮挡光路 Ⅱ 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的火警确认灯应熄灭 需提供足够的配件 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若生产企业未能提供手动工具 对可恢复探测器 应恢复探测器的正常采样管路气流 探测器的采样管路气流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