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元起居厅 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目的是为了及时保护老年人的人身安全 卫生间 单元起居室 7.4.2 特殊照料人群(如失智老人)空间应设防走失装置 康复与医疗用房应设有线电视 宜设照料人群与家人间信息及时传递措施 浴室 信息设施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4 老年人居室 文娱与健身用房 单元起居室 餐厅 如有条件可设置红外探测报警仪或地面设置低卧位探测报警探头等 单元起居厅和餐厅 分析和管理 以及照护人群的健康数据采集 可支持无线物联网应用 活动规律和需求出发 浴室 在老年人用房及公共区域建设无线局域网络覆盖 宜设无线局域网络全覆盖设施 2 餐厅 并可为能效监管提供基础数据 设置照护与健康管理平台 同时 康复与医疗用房均应设紧急呼叫装置 盥洗室 坐姿或卧姿的不同状态来规定 7.4 宜设照护及健康管理平台 盥洗室 从老年人居住 电视和信息网络插座 智能化系统 应配置有线电视 文娱与健身用房 文娱与健身用房 作为现代生活的基本配置 1 3 并宜在各用房内单独调控 单独控制也有利于空调系统的节能运行 对照护人群的健康数据进行采集 老年人对室内温度感受存在个体差异 设置信息设施系统 7.4.3 居室床头和公共活动场呼叫装置高度为0.90m~1.20m 1 7.4.3 在老年人各用房设置实时室温监测和调控可为老年人提供人性化的关怀 1 各楼层的电梯厅 2 也可采用携带式的紧急呼叫装置 电梯轿厢等场所应设安全监控设施 7.4.2 如厕时易发生意外的情况 老年人居室 建筑首层宜设入侵报警装置 4 7.4.4 马桶旁宜为1.10m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应根据功能需求设置相应的护理智能化系统 文娱与健身用房 也可为城乡 失智老年人的照料单元宜设门禁系统 移动终端应用和后续养老设施运营者的扩展及增值服务 设置电子紧急呼叫设施时遵循本条款 高度分别按老年人站姿 智能化系统 7.4 大数据等信息交互多元化和新应用的发展 分析和管理 3 考虑老年人易出现突发状况 护理人员巡更系统等专业业务系统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设置在公共部位 云计算 采用按钮型呼叫装置时 电话 实现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照护及健康服务 顺应物联网 淋浴区为1.80m 紧急呼叫信号应能传输至相应护理站或值班室 康复与医疗用房的紧急呼叫装置位置往往难以确定 卫生间 鉴于文娱与健身用房 2 呼叫信号装置应使用50V及以下安全特低电压 楼梯间 以及康复与医疗用房宜设温度监测及调控系统 7.4.1 建筑内以及室外活动场所(地)应设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因此独立调节控制是必要的 3 电话及信息网络插座 且应保障老年人方便触及 采用拉绳方式时 社区进行养老服务合理配置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 各出入口 7.4.1 卫生间内安装高度距地宜为0.40m~0.50m 并在老年人用房配备电话 老年人居室 对于老年人洗澡 同时 7.4.4 建筑内以及室外活动场所(地)宜设活动监护及无线定位报警系统 信息网络等信息设施系统 照护及健康管理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走廊 可支持护理呼叫信号系统 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