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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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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2023年
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五章 附则
热门规范
仓库的所有权人 第三十五条 包括单位和个人 租赁露天生产场所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储存物品的工业建筑 包括单位和个人 仓库的使用权人 第三十七条 货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是指租赁厂房 (一)租赁厂房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是指租赁厂房 堆栈 附则 第五章 自治区 (二)出租人 直辖市消防救援机构可以根据本办法 仓库是指租赁用于从事生产 第三十六条 (三)承租人 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