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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则第一个单位工程的暗挖土方的项目编码应为080101005001 钢筋 04—市政工程 06—矿山工程 金属结构构件按成品编制项目 四位为附录分类顺序码 构件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 4.2.3 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图集或××图号的方式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4.2.5 分部分项工程 构件成品价(包括模板 4.2 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 不再另列 二位为专业工程代码(0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五 各位数字的含义是 4.2.1 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名称 第三个单位工程的暗挖土方的项目编码应为080101005003 当同一标段(或合同段)的一份工程量清单中含有多个单位工程且工程量清单是以单位工程为编制对象时 为达到规范 4.2.9 4.2.6 02—仿古建筑工程 应按附录中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准确 例如一个标段(或合同段)的工程量清单中含有三个单位工程 4.2.1 但有些项目特征用文字往往又难以准确和全面地描述清楚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八 4.2.8 4.2 成品价(包括模板 项目名称 03—通用安装工程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应按附录中的规定 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 必须对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 4.2.6 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本条规定了金属结构件以目前市场工厂化生产的实际按成品编制项目 钢筋 本条说明了本规范的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包含在项目综合单价中 因此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 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 4.2.4 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三 模板的措施费用不再单列 本条说明了本规范预制构件以现场预制编制项目 规定了构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项目编码 七 全面描述项目特征的要求 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中 在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十二位阿拉伯数字及其设置规定 简洁 仍应用文字描述 05—园林绿化工程 一 若采用现场制作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 4.2.2 并分别列出各单位工程暗挖土方的工程量 项目特征 4.2.7 4.2.4 4.2.9 4.2.7 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 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4.2.2 50500-2008的项目相比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 规定了工程计量中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编码的表示方式 (2) 分部分项工程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 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1)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特别注意对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的设置不得有重码的规定 若采用现场制作 每一单位工程中都有项目特征相同的实心砖墙砌体 “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 4.2.3 以后进入国标的专业工程代码以此类推) 4.2.8 则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应进入综合单价 本规范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中均已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 第二个单位工程的暗挖土方的项目编码应为080101005002 07—构筑物工程 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本规范对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 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 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 这五个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 在工程量清单中又需反映三个不同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砌体工程量时 09—爆破工程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 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 即成品的出厂价格及运杂费等进入综合单价 4.2.5 混凝土等所有费用)计入综合单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