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 本条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采取措施防止回流污染 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3.1.2 小区给水系统设计应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一般规定 给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3.1.3 第3.7.1条关于建筑给水设计用水量中消防用水量的作用 3.1.3 再利用 充分利用再生水 3 而应补入中水 3.1 锅炉内的水会回流入给水管道 也称倒流污染 即设计工程基地内设有一套从水源(非城镇给水管网 由于附近管网救火 虹吸回流是由于给水系统供水端压力降低或产生负压(真空或部分真空)而引起的回流 3 本规定与自备水源水质是否符合或优于城镇给水水质无关 输送等各个环节均不能改变供水管网的水质 是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问题 3.1.4 其进水管口最低点与水池溢流水位之间必须有有效的空气间隙 必须严格执行 第3.13.8条关于设有室外消火栓的室外给水管道最小管径的规定 应采取防止回流污染产生的技术措施 出现大于上游压力而引起的回流 第3.13.9条关于小区生活用贮水池贮存消防用水时 关于建筑物或小区引入管上水表的水头损失在校核消防工况时的取值方法 这是国际上通用的规定 且应有本标准第3.3.6条规定的空气间隙 3.1.1 必须严格执行 在可能产生回流污染的情况下 3.1.2 应确保建筑给水系统在储存 一般规定 背压回流等污染的措施 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严禁与城镇给水管道直接连接 17219的规定 只能将城镇给水管道的水放入自备水源的贮水(或调节)池 背压回流是由于给水系统下游的压力变化 可以是地表水或地下水)取水 3.1.5 生活饮用水应设有防止管道内产生虹吸回流 再循环的原则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因为回流现象的产生而造成生活饮用水系统的水质劣化 建筑给水系统应节水节能 当采用生活饮用水作为中水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等的确定原则 本条规定了用户的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严禁与城镇给水管道(即城市自来水管道)直接连接 严禁用管道连接(即使装倒流防止器也不允许) 加压 当用户需要将城镇给水作为自备水源的备用水或补充水时 经水质处理后供基地内生活 城镇供水管网“严禁擅自与自建供水设施连接” 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水压 本标准关于消防给水的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例如 第3.5.19条关于在消防时除生活用水外尚需通过消防流量的水表口径的确定原则 避免水的损失和浪费 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消防合用给水管道设计流量的计算方法 该措施一般可采用空气间隙 3.1.6 回用雨水补充水时 倒流防止器 称为回流污染 供水水压 以及消防给水的要求 优先采用循环和重复利用给水系统 可能出现在热水或压力供水等系统中 修理造成的供水中断 水量 雨水等非传统水源 经自备系统加压后使用 锅炉的供水压力低于锅炉的运行压力时 第3.2.8条关于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 第3.3.8条关于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单独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时 合理利用水资源 因此 建筑给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生活用水对水质 系统运行的噪声和振动等不得影响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生产和消防用水的供水系统 例如 中水 建筑给水设计时应贯彻减量化 所谓自备水源供水管道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的涉水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水 在满足使用要求与卫生安全的条件下 3.1.7 第3.13.7条关于小区的室外生活 50788-2012还规定 必须严格执行 3.1.1 爆管 3.1.7 真空破坏器等措施和装置 水 用水端的水压高于供水端的水压 3.1.4 火灾延续时间 回用雨水贮存池内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与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 消防贮水量的计算方法等 应在消防用水管道的起端设置倒流防止器 造成生活饮用水管内回流的原因具体可分为虹吸回流和背压回流两种情况 3.1 安全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