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应考虑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 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应沿区内道路敷设 公共设施用水等都与住宅最大用水时间和时段不重合 由城镇管网直接供水的小区室外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网 管线与建筑物或乔木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资料不足时可按小区加压供水系统的最高日生活用水量的15%~20%确定 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3.7.8条的规定计算节点流量 用水定额及卫生器具设置标准等因素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 当给水管网无调节设施时 管道外壁距建筑物外墙的净距不宜小于1m 可以参照本标准第3.7.10条计算管段流量 3.13.11 3.13.18 小区室外给水 3.1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3 均以平均时用水量计算节点流量 1 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管段服务人数 环状给水管网与城镇给水管的连接管不应少于2条 供水可靠程度及小区供水的保证要求确定 应满足安装操作的需要 也是体现了节能的要求 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应在引入管计算流量基础上乘以系数1.08~1.12 给水管道与各种管道之间的净距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应按本标准第3.13.4条或第3.13.5条规定计算 室外给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阀门 热力管道下方 球墨铸铁给水管 室外贮水池配置管道 要特别注意钢管的内外防腐处理 当其中1条发生故障时 3.13.6 3.13.24 从小区给水干管上接出的支管起端或接户管起端 当小区设有消防贮水池 应设置贮水调节和加压装置 2 均以平均小时流量计算节点流量是有安全余量的 小区引入管的管径不宜小于室外给水干管的管径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 可采用塑料给水管 经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等管材 居住小区配套设施(文体 本款规定是为了保证小区室外给水管网的供水能力 对于环状管段设置阀门间距 应分别计算设计流量 3.13.24 叠加的最大消防设计流量应为消防贮水池的补给流量 3 绿化 生活给水管道不应与输送易燃 道路及广场洒水 消防用水直接从室外合用给水管上抽取时 涂塑或涂防腐涂料 管外壁要耐地下水及土壤的腐蚀 水量不足时 则淋浴用水量可按15%计算 当多栋不同功能建筑的用水高峰出现在不同时段时 有结冻危险的水塔应有保温防冻措施 生活与消防合用给水管道系统还应按本标准第3.13.7条以消防工况校核 行车道下的管线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0m 1 3.13.17 3.13.9 “蓄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 50974的规定 3.13.23 2 还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小区的室外给水系统的水量应满足小区内全部用水的要求 3.13.18 并根据小区道路狭窄的特点 并不宜大于500m 管径不得小于100mm 室外给水管道的覆土深度 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 二是安全供水 应以建筑引入管设计流量作为室外计算给水管段节点流量 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合并贮水池有效容积的贮水设计更新周期不得大于48h 冷冻管和排水管的上方 3 泵组的最大出水量不应小于小区生活给水设计流量 消防用水全部从消防贮水池抽取时 3)当生活用水贮水池贮存消防用水时 当小区内的道路宽度小 管线在道路下排列困难时 3.13.5 目前使用较多的有塑料给水管 除本条规定以外 当必须使用钢管时 有衬里的铸铁给水管 本条规定了小区引入管的计算原则 管道材质及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 3.13.4 应设置钢套管 3.13.12 小区环状管道应管径相同 本条规定了小区生活贮水池与消防贮水池合并设置的条件 3 绿化和景观用水 本款规定小区环状管道管径应相同 消防贮水量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且不宜小于0.3m 应符合附录E的要求 3.13.10 管线与管线之间 道路及广场洒水采用再生水时 小区的室外生活 小区给水管道从城镇给水管道的引入管段上 检修维护能力和投资等因素综合考虑 道路及广场洒水 室外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交叉时 社区管理等设施的用水时间和时段(寄宿学校除外)与住宅的最大用水时间和时段并不重合 设在居住小区范围内 消防合用给水管道设计流量 管内壁要耐水的腐蚀 二次供水加压设施服务半径应符合当地供水主管部门的要求 而是防锈层 应具有耐腐蚀和能承受相应地面荷载的能力 并宜设置阀门井或阀门套筒 3.13.4 由城镇管网直接供水的小区给水系统 不属于居住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节点流量应另计 小区内配套的文教 3.13.22 3.13.23 且不得影响建筑物的基础 当小区室外给水管支状布置时引入管的管径不应小于室外给水干管的管径 可燃或有害的液体或气体的管道同管廊(沟)敷设 4 小区室外埋地给水管道管材 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小区生活用贮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生活用水调节量和安全贮水量等确定 3.13.7 小区的室外生活与消防合用的给水管道 小区室外环状管网的节点处 当小区的生活贮水量大于消防贮水量时 小区如有集中浴室 更新周期应采用平均日平均时生活用水量计算 小区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餐饮娱乐 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 规模和水压 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方能合并 贮水池大于50m 50794的有关规定 水塔的有效容积应经计算确定 第3.13.4条计算 再叠加区内火灾的最大消防设计流量 3.13.8 其结果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3.13.20 小区采用水塔作为生活用水的调节构筑物时 住宅按本标准第3.7.4条和第3.7.5条概率公式计算设计秒流量作为管段流量 3.13.25 第3.7.8条 商铺及市场等设施应按本标准第3.7.6条 建筑物的分布和物业管理等因素确定加压站的数量 敷设在室外综合管廊(沟)内的给水管道 室外给水管道阀门宜采用暗杆型的阀门 必须严格执行 最终水力计算复核结果应满足管网末梢的室外消火栓从地面算起的流出水头不低于0.10MPa 3.13.3 以及管线交叉敷设时的最小垂直净距 既要承受管内的水压力 当建筑设有水箱(池)时 有衬里的铸铁给水管 当绿化和景观用水 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设施服务半径应根据地形 3.13.6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3.13 1 当小区内未设消防贮水池 设有室外消火栓的室外给水管道 钢套管伸出与排水管交叉点的长度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确定 2 所以镀锌钢管也必须做防腐处理 小区生活用贮水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部分消防水量从消防贮水池抽取 需要注意 叠加的最大消防设计流量应为从室外给水管抽取的消防设计流量再加上消防贮水池的补给流量 3.13.19 3.13.22 宜平行于建筑物敷设在人行道 3.13.16 车辆荷载 渗水井 3.13.17 3.13.10 社区管理等设施 小区室外直供给水管道管段流量应按本标准第3.7.6条 且不宜穿越市政道路 3.13.2 环状管宜设置分段阀门 现行国家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3.13.15 并应符合当地供水主管部门的要求 埋地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周围10m内 住宅应按本标准第3.7.4条 3096的规定 宜采用调速泵组或额定转速泵编组运行供水 不少于2条引入管的小区室外环状给水管网 3.13.11 小区贮水池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二次供水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3.13.14 室外生活与消防合用给水管道上阀门的选型和设置要求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 宜靠近用水大户 小区独立设置的水泵房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管顶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于土壤冰冻线以下0.15m 当给水管道敷设在下面时 餐饮娱乐 1)生活用水调节量应按流入量和供出量的变化曲线经计算确定 防腐处理常见的有衬塑 污水处理构筑物 并应对管道进行水力计算校核 1 供水条件确定 且接口不应重叠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周围2m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 4 第3.13.5条的规定计算 2 3.13.21 本款规定系与本标准第3.2.9条相呼应 小区的加压给水系统 本条规定了除居住小区以外的其他小区室外给水管道直供和非直供的计算方法 50013-2018第7.4.9条的规定 3.13.13 3.13.3 1 小区的给水加压泵站 又要承受地面荷载的压力 水泵机组的运行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宜分成容积基本相等的两格 第3.7.5条计算管段流量 2 埋地的给水管道 在最大用水时生活用水设计流量基础上叠加最大消防设计流量进行复核 小区的生活用水贮水池与消防用贮水池可合并设置 小区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按本标准第3.13.4条 阀门和附件可按本标准第3.8.6条的规定设置 钢套管的两端应采用防水材料封闭 3.13.1 不得有化粪池 或与城镇给水管连接成环状网 给水管道应敷设在污水管道上面 2)安全贮水量应根据城镇供水制度 本款系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教 当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 宜在热水 商铺及市场)按本标准式(3.7.6)和式(3.7.8)计算设计秒流量作为节点流量 当部分消防水量从室外管网抽取 应根据小区的规模 建筑高度 应根据土壤冰冻深度 50974的规定 50794的有关规定 50013 其余的引入管应能保证不小于70%的流量 医疗保健 医疗保健 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及乔木之间的最小净距 3.13.5 可将部分管线移至绿地内 3.13.7 一是简化计算 50013-2018第7.1.3条的规定 3 居住小区室外管线要进行管线综合设计 17051中规定 小区室外给水 2 公共设施用水等 慢车道或草地下 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设施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的要求是与热水系统要求相统一 ”本条与该标准协调一致 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 1 道路及广场浇洒用水可不计算在内 镀锌层不是防腐层 4 应按分隔要求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