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宜超过其截面的50% 7.2.22 导线在金属槽盒内不应有接头 距地面低于1.8m段的导线 其导线至地面的距离 通用要求》GB/T 防腐蚀措施后 护套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m) 导线明敷在屋内高温辐射或对导线有腐蚀的场所时 采用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时 新增了导线在金属槽盒内的布线要求 屋外布线时 蒸汽管 直线段宜为2m~3m或槽盒接头处 可采用金属导管 通用要求》GB/T 应符合本规范表7.2.1的规定 7.2.2 2 7.2.11 楼板垫层或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内时 金属软导管或电缆等布线方式 (Ⅵ)塑料导管和塑料槽盒布线 除非重要负荷 其与热水管 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应用钢管保护 7.2.34 在上方时 终端及进出接线盒0.5m处 5 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出线口和分线盒不应突出地面 表7.2.6 条 7.2.21 将“电线管”改为“金属导管” 20041.1中非火焰蔓延型塑料导管 在可弯曲金属导管有可能受重物压力或明显机械冲击处 (Ⅵ)塑料导管和塑料槽盒布线 金属槽盒敷设的吊架或支架 的规定 对金属导管 但是对于短距离非重要用电负荷的线路可以适当放宽限制 正常环境下大空间且隔断变化多 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和挑檐下的屋外场所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2.13条的修改条文 导线在引出部分应有防止损伤的措施 采用瓷夹 蒸汽管下方 塑料导管暗敷或埋地敷设时 不宜采用金属导管 金属导管及金属槽盒在穿过建筑物伸缩缝 7.2.10 通用要求》GB/T 2 仅将“电线管”改为“金属导管” 绝缘导线布线 金属槽盒的连接处 导管的金属外壳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可靠接地 且不应利用导管金属外壳作接地线 7.2.11 针式绝缘子布线 可在屋外直接埋地敷设外 其净距不宜小于0.2m 应采用金属导管 3 明敷于潮湿场所或直接埋于素土内的金属导管布线 导线之间及导线至建筑物表面的最小净距 应采取防止导线在线槽内移动的措施 重型及超重型的金属导管的规定 7.2.30 绝缘导线布线 应符合表7.2.6的规定 7.2 7.2.16 20041.1 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宜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采用金属导管布线 由配电箱 并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 宜将金属导管与金属槽盒敷设在水管的上方 导线与接地导体及不发热的管道紧贴交叉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电缆导管系统 管线互相交叉时的净距 且金属槽盒内载流导线不宜超过30根 应选用中等机械应力以上的导管 其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3 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 应采取隔热措施 不宜小于0.3m 2 当与水管同侧敷设时 第1部分 7.2.24 应符合本规范第7.2.14 1)敷设在热水管下方时 7.2.1 电话分线箱及接线端子箱等设备引至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的线路 3)对有保温措施的热水管 3 槽盒首端 屋外布线的导线最小间距 2 金属槽盒有严重腐蚀的场所 并作了相应规定 槽盒转角处 塑料线夹 但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 直敷布线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 这两条是对原规范第5.2.7条的修改条文 金属导管和金属槽盒敷设时 其表面混凝土覆盖层不应小于15mm (Ⅱ)瓷夹 其导线最小间距 不宜小于其平行的净距 金属导管是不适合在屋外直接埋地敷设的 7.2.12 19215.1中非火焰蔓延型的有关规定 有专用接线盒的金属槽盒宜布置在易于检查的场所 暗敷于地下的可弯曲金属导管的管路不应穿过设备基础 布线用塑料导管 4 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 不宜小于0.5m 7.2.4 线路长度小于15m 应用绝缘管保护 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间距(mm) 7.2.7 7.2.3 楼板或楼板垫层内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2.10条的修改条文 7.2.15 有金属槽盒引出的线路 (Ⅲ)金属导管和金属槽盒布线 导线和分支接头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该点槽盒内截面积的75% 其截面积不宜大于6mm 7.2.31 7.2.8 两种线路交叉处应设置有屏蔽分线板的分线盒 用电设备移动性大或敷有多功能线路的屋内场所 且应暗敷于现浇混凝土地面 鼓形绝缘子 明敷于潮湿场所或直埋地下素土内时 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除建筑物顶棚及地沟内外 导线之间及导线至建筑物表面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7.2.5的规定 7.2.5 不得设在穿楼板或墙壁等孔处 7.2.33 20041.1中耐压分类为中型 混凝土地面 5 应采用防水型可弯曲金属导管 7.2.6 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导管布线 应将同一回路的所有导线敷设在同一槽盒内 的规定 同一回路的所有相线和中性线 当导线垂直敷设时 信号等非电力回路导线敷设于同一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内时 7.2.12 不应将导线直接埋入墙壁 当金属导管有机械外压力时 与热水管 不宜在屋外直接埋地敷设 亦可敷设在热水管 “金属线槽”改为“金属槽盒” 护套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7.2.1 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应采取防止伸缩或沉降的补偿措施 在建筑物闷顶内有可燃物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 (Ⅳ)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 表7.2.1 塑料线夹 屋内 可弯曲金属导管 “在建筑物的顶棚内”改为“在建筑物闷顶内有可燃物时” 暗敷于地下的金属导管不应穿过设备基础 7.2.28 宜采用金属管布线方式引入分线盒 7.2.14 7.2.26 屋外布线的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间距 金属槽盒布线 仅将“金属管”改为“金属导管” 应采取保护措施 7.2.13 应用导管保护 3091的有关规定 7.2.8 宜采用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 7.2.13 宜在下列部位设置 不宜小于0.2m 第1部分 7.2.32 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0.1m 屋外布线时 7.2.23 敷设在正常环境屋内场所的建筑物顶棚内或暗敷于墙体 暗敷于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内的可弯曲金属导管 除专用接线盒内外 采用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在屋内 顶棚的抹灰层内 采用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时 鼓形绝缘子和针式绝缘子在屋内 可采用直敷布线 当不能符合本条第1款要求时 (Ⅲ)金属导管和金属槽盒布线 沉降缝时 4 蒸汽管或其他管路同侧敷设时 并采取了可靠的防水 应敷设在热水管 或以终端连接器直接引入槽盒 蒸汽管同侧敷设 新增高温场所不宜采用明敷的规定 7.2.36 第7.2.15条和第7.2.16条的有关规定 7.2.27 7.2.9 第1部分 金属槽盒垂直或倾斜敷设时 非电力线路分槽或增加隔板敷设 通用要求》GB/T 塑料导管和塑料槽盒不宜与热水管 表7.2.4 (Ⅰ)直敷布线 7.2.7 7.2.35 应符合本规范第7.2.11条的规定 本条是为了防止金属导管和金属槽盒损坏而规定的 应将电力线路 控制 应符合表7.2.4 1 有酸碱腐蚀介质的场所宜采用塑料导管和塑料槽盒布线 在上方时 7.2.29 (Ⅴ)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 7.2 蒸汽管上方 金属导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导管系统 7.2.33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2.8条的修改条文 塑料导管 7.2.25 应符合下列规定 可敷设于同一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内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宜小于1.0m 7.2.14 1 塑料导管和塑料槽盒布线 蒸汽管同侧敷设时 可采用瓷夹或塑料线夹布线 7.2.17 金属槽盒布线 7.2.10 7.2.20 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宜超过其截面积的40% 2)敷设在蒸汽管下方时 同一路径无防干扰要求的线路 金属导管的壁厚大于等于2mm 7.2.18 布线用塑料槽盒 当有困难时 7.2.19 1 表7.2.5 金属导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导管系统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2.9条的修改条文 第1部分 金属导管的管壁厚度不应小于1.5mm 可采用基本型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 应敷设在同一金属槽盒内或穿于同一根金属导管内 且应做好防水密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