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城镇燃气设施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 运行维护和使用应遵循安全生产 1.0.2 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 则 其过程含规划 1.0.1 总 节约资源 行政法规之间的关系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现行标准之间的关系 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 1.0.4 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 保证供应 依据有关法律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具体技术要求还应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总 1 规定了直接涉及安全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 人身健康 保护环境和公众利益等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技术要求 本规范主要是在现行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重新编写而成的 改建 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 保证供应 使用和维护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条文以城镇燃气设施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为目标 1.0.5 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包括新建 节约资源 1 本条阐述了本规范与国家法律 本规范规定了城镇燃气设施的基本要求 1.0.2 应按国家法律 施工等 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经济合理 制定本规范 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 本条规定了城镇燃气设施建设 运行维护和使用 “安全生产 运行维护和使用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 使用和维护提出性能目标要求 1.0.4 本规范的基本性能规定均以本原则为主而编制 经济合理 本规范的重点是对城镇燃气设施建设 设计 尚应符合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也是本规范的核心 保护环境 1.0.3 1.0.5 1.0.1 法规 1.0.3 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则 城镇燃气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