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而且为放置数量过多的灭火器而设计的灭火器箱 6.1 灭火器的配置 这样不仅更符合本规范的编制意图 1997年版均规定在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一般规定 即目前可按照每100m 灭火器的配置 本规范1990年版 对正常办公 每层灭火器的最少配置数量为2具 本条规定还考虑到在发生火灾时 影响灭火 托架的尺寸则会过大 时 若能同时使用两具灭火器共同灭火 这主要是从消防实战考虑 2 一般规定 亦有灭火器展览之嫌 2 容易贻误战机 况且一个设置点中的灭火器数量太多 时 如果同时到达同一个灭火器设置点来取用灭火器的人员太多 这是最低的要求 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 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的建筑面积超过100m 6.1.3 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则对迅速 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非常有利 而且比较合理 6.1.2 6.1.2 生活均不利 6.1.1 6.1 6.1.1 两具灭火器还可起到相互备用的作用 即使其中一具失效 本条规定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器配置数量不宜多于5具 所占用的空间亦相对较大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同时 另一具仍可正常使用 6.1.3 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每增加100m 2 生产 使得现场非常杂乱 住宅楼的公共部位应当配置灭火器 就是说在失火后可能会有许多人同时参加紧急灭火行动 挂钩 需要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6. 配置1具1A手提式灭火器的基准执行 英国国家标准也规定对普通楼层 时 则会互相干扰 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6 而且许多人都手提1具灭火器到同一个着火点去灭火 全面修订时将“配置场所”改为“计算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