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 11.2 评价程序 11.2.1 11.2 本条规定了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结果应在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综合确定绿色施工评价等级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结果应在有关部门备案 监理单位或其他评价机构验收评价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检查相关技术和管理资料 再由建设单位 11.2.4 先由施工单位自评价 询问现场有关人员 11.2.2 并应听取施工单位《绿色施工总体情况报告》 11.2.2 本条规定了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在批次评价和阶段评价的基础上进行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评价 对照记录查验现场 11.2.3 评价程序 11.2.4 11.2.1 审查施工记录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由施工单位书面申请 本条规定了绿色施工评价的基本原则 必要时进一步追踪隐蔽工程情况 证据的收集包括 本条规定了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