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失职行为的 第十三条 (四)城市火车站与铁路枢纽的主体工程 紧急情况下的抢险措施等事项 外埠组织或者个人到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工程设计 化工 第三条 经费保障 并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扩建 有关单位 第十八条 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综合防治 依法做出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决定 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和鉴定工作 预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 以下大型建设项目 第四条 警报 对重大雷电天气的补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雷减灾指挥协调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未经审核 市气象局是本市防雷减灾工作的主管部门 构成犯罪的 第二十六条 扩建 《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口聚集场所 并加强对防雷减灾技术和雷电监测 广播 电气装置 第八条 (七)其他应当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大型建设工程 第二条 重点建设项目 第七条 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测试 大型商场 第六条 新建 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三类建构筑物 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 擅自投入使用的 审核 由市气象局承担 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导致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发生 团体 (五)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仓储场所 团体 计算机信息系统 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法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广播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雷电防护安全宣传教育 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 擅自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施工的 (二)新建 其中易燃 禁止无证或者超出资质等级承接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业务 制定雷电灾害防御预案 燃气 第十六条 落实雷电安全管理制度 构成犯罪的 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改正 电信 雷电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由于玩忽职守 (三)隐瞒不报 开发区管委会 第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雷电灾害的情况 施工活动 结合本市实际 扩建建筑物(含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所含的防雷装置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 调查 《保定市雷电防护安全管理规定》(〔2003〕保市府办1号)同时废止 法规和本办法规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 供水 警报 (六)25层以上建筑物 承担防雷安全检测 第五条 协调 供热等公共设施 给予警告 管理和指导全市的防雷减灾工作 对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出具合格证书 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 有关媒体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 报刊 企事业单位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 (一)城市桥梁 信息网络等媒体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要求播发的雷电天气预报 二 第十四条 电视 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爆炸危险项目在调研立项阶段建设单位必须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第二十二条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防雷装置检测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Ⅱ类以上的机场 (七)法律 第十一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 负责组织 为了加强雷电安全管理 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所需经费依法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医院 企业 高度100米以上建筑物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防雷减灾管理规定的通知 (一)不按规定申报防雷装置检测的 鉴定和其它防御及减轻雷电灾害活动 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 坚持统筹规划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技术机构出具的技术报告和其它条件 必须由具有相应级别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职责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 (二)对不符合要求的防雷装置出具《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的 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雷电天气预报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验收 电视 有其他渎职 与主体工程或者整体项目同时设计 由其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六)不具备或超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和资格等级许可范围 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场所和设施 事业单位应当接受雷电防护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领导 尚存地上建筑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十五条 预警 警报信息后 各种专业防雷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级别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 改建的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以及变更或修改防雷设计方案未按原审核程序报审的 第十九条 不得开工建设和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九条 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 贮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从事雷击灾害风险评估 预警 雷电灾害的研究 单项工程合同额3千万元以上的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保定市防雷减灾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 雷灾报告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列场所或者设施必须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 报纸 第十二条 法规和规章及国家和本省技术规范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一)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防雷装置设计方案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的 防雷装置的使用者应当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 (二)石油 同时施工 改建的防雷装置未经竣工检测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 雷电天气预报 (三)新建 企事业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改建的建(构)筑物 评估业务的防雷技术服务机构 制定本规定 并向社会公布 (四)未按雷电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的 变电站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法规组织好本地的防雷减灾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 区)人民政府 通信设施 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高速公路的高架桥 各机关 (四)未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承接防雷装置检测业务的 防治结合的方针 监测 防雷设施安全性能检测 报告的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订正预报 保定市防雷减灾管理规定 对从事防雷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 情节严重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天气预警系统建设 定期申报检测 出具虚假证明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雷装置的建设纳入计划 单跨跨度30米以上建筑物 防雷设施检测 各机关 现印发给你们 发电厂等电力设施 各县(市)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减灾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第三十条 第十条 (三)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 防雷装置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应于规定期间内 各县(市 规章规定 施工 第九条 (二)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的 应当到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二O一一年七月五日 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范围 防雷工程设计 发现问题 宾馆 改建 人员责任 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 及时维修 (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而没有安装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经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绝整改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矿山等易燃易爆物资和剧毒物质生产车间与仓储设施等爆炸危险环境 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雷电灾情 地方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按《保定市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制》中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雷电防护安全管理工作 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播电视系统 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应对在防雷减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应急处理中违反法律 扩建 (二)输电线路 第二十八条 (五)防雷装置使用单位拒绝实施定期检测 情节严重的 验收的防雷工程 (四)航空 各机关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的防雷工作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 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新建 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 在本市使用的防雷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以确保公共安全 (三)石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雷电和雷电灾害的发生机理等基础理论和防御技术等应用理论的研究 轨道 并组织对防雷装置检测情况进行抽查 有效期5年 建筑群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 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进行检测 谎报或者拖延不报雷电灾害灾情的 团体 (五)在雷电灾害防御 化工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或贮存场所 (六)学校 第二十七条 应当遵守本规定 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