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组分材料应采用质量计量 现场拌制砂浆 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其缓凝时间的试验结果确定 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砂 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 5.3.2 5.3.1 规格 批次或组成材料有变更时 5.3.3 拌制的砂浆应在3h内使用完毕 砂子计量时 改善砌筑砂浆性能时 对工程中所用砌筑砂浆进行配合比设计 现场搅拌的砂浆应随拌随用 石灰膏配料的允许偏差为±5% 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 宜掺入砌筑砂浆增塑剂 在配合比计量过程中 应扣除其含水量对配料的影响 当原材料的品种 5.3.4 应在2h内使用完毕 5.3 配制砌筑砂浆时 水泥及各种外加剂配料的允许偏差为±2% 现场拌制砂浆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砌筑材料的性能 粉煤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