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采取防止厂外雨水流入厂内的截水措施 本条对生产及辅助生产厂房 5.2.5 办公 相邻企业的标高相协调 可采取筑堤防洪(潮) 本条规定的集装箱汽车装卸站台高度1.2m~1.65m仅供设计参考 建筑物室内外地坪高差应至少为0.60m 仓库及辅助生产的建筑物宜为0.15m~0.30m 本条系确定场地设计标高的一般原则 4 在确保厂区生产安全的前提下 5.2.6 挖方平衡 厂内外道路 露天生产装置区等地坪作出了一般性的规定 露天生产装置区地坪的设计标高宜高于周边场地0.10m~0.30m 当有波浪侵袭或有壅水现象时 储存遇水产生化学反应的物品的仓库 排内涝的措施 纵断面的要求确定 5.2.4 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择 可供设计选用 设计标高的确定 应符合下列要求 并应满足排水要求 沟的连接点要考虑其线路平面走向和纵断面标高御接的合理性 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 4 场地设计标高的确定 5.2.5 应高于防洪标准确立的设计频率水位至少0.5m的安全超高值 在满足本条第1款~第5款的前提下 应与所在地城镇 一般情况下 应保证场地不被洪水 尚应加上波浪侵袭高度或壅水高度 应与厂区周边市政道路 50489的有关规定执行 湖 5.2.3 厂区出入口的路面标高宜高出厂外路面标高 其场地平整坡度可适当降低 铺砌材料 按上述标准填方量很大 应便于生产联系 均按本款规定确定最低的场地设计标高执行 排涝等措施(如围堰筑堤 平坦地区 以免厂外雨水流入厂内 仓库 并应采取防 当受条件限制低于时 应按其线路平面 在满足生产工艺和运输的要求下 潮水和内涝水淹没 场地平整的最小坡度 6 水文地质 最大坡度应根据土质 还与工厂所在地区的工程地质 5.2.7 但在我国西北干旱少雨地区 降雨量等气象条件有关 本条对工厂各类装卸作业的普通货物站台高度作了原则性规定 建筑内部的地坪可以采用不同的标高 2 通过这些措施 可采用设防洪(潮)堤的方案 经技术经济比较后 应满足生产工艺和运输的要求 运输等条件确定 排水设施的标高相协调 取土困难且不经济时 使之满足第1款规定为首选方法 5.2.2 河 2 5.2 5.2.4 5.2.7 3 1 1 以利于排水 5.2 且运距短 场地的平整坡度应有利于排水 以填土提高场地设计标高 两者必须兼顾 应按选用集装箱汽车的吨位和集装箱尺寸确定 集装箱汽车装卸站台高度应按选用汽车的吨位和集装箱尺寸确定 场地设计标高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场地较低 5.2.6 建筑物室内地坪可做成台阶 本条规定的站台高度0.7m~1.5m仅供设计参考 应使土(石)方工程量小 应在厂区出入口外侧设置可靠的截流措施 植被 5 质检及生活服务设施等建筑物宜为0.30m~0.60m 汽车装卸站台高度应按选用汽车车厢底板高度确定 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场地自然地形标高 应根据所选汽车的车厢底板高度而定 5.2.2 一般情况下宜高于厂外道路路面标高 1 排水管沟等连接点标高的确定 应符合下列要求 机泵排水等) 一般生产 建筑物室内外地坪高差的确定 5.2.1 5.2.3 填 50187的规定制定的 汽车装卸站台高度 宜采用1.20m~1.65m 有时根据工艺及建筑内部运输的需要 设计标高的确定 防洪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对不需填方或适当填方就可使场地设计计算标高达到本款规定时 对设计标高的确定具有指导意义 确定 2 且场地的设计标高可不作规定 厂区出入口处的路面标高 场地的设计标高可不受第1款规定的限制 办公质检及生活服务设施 3 海的洪水或内涝水威胁 厂区不应受江 对于有运输和装卸作业厂房 其室内外地坪高度宜采用下限值 5.2.1 2 场地设计标高 且不应小于0.15m 当按本条第1款确定的场地设计标高填方量大时 对集装箱汽车装卸站台高度 当低于厂外路面标高时 1 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建筑物室内外地坪设计标高的高差除设计要求外 一般情况下不宜小于0.3% 厂内外道路及排水管 宜采用0.70m~1.50m 运输 最小坡度不宜小于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