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工程量清单编制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9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拟定的招标文件 其他项目清单包括 暂列金额 50500的相关规定编制 (2)在工程量清单中应附补充项目的项目名称 具体做法如下 教育费附加 工程排污费 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 项目特征 工程建设中新材料 (3)将编制的补充项目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1 税金项目清单包括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 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当出现本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清单项目时 暂估价 3 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工程量清单编制 城市维护建设税 施工现场情况 并应从09B00l起顺序编制 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 编制人应做补充 50500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一般规定 7 4.1.2 新技术 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1)补充项目的编码应按本规范的规定确定 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本规范附录所列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可能包含所有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 营业税 并应从09B001起顺序编制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 4 地方教育附加 4.1 社会保险费 其他相关资料 新工艺等不断涌现 4 总承包服务费 技术资料 50500 本条规定了其他项目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 其他项目 4.1.1 项目特征 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计量单位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工作内容 编制人应作补充 规费项目清单包括 计量单位 住房公积金 4.1.1 6 4.1.3 4.1.2 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2 计日工 国家或省级 规范 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 4 4.1.3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4.1 在编制补充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9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