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1 材 11.2.1 应符合本标准5.3的要求 采用浮头式连接时玻璃厚度不应小于6mm 采用沉头式连接件时玻璃厚度不应小于8mm 11.2 点支承玻璃幕墙应采用钢化玻璃及其制品 11.2.1.2 金属材料 密封材料 玻璃面板 其玻璃肋应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五金配件 玻璃肋支承的点支承玻璃幕墙 11.2.2 幕墙采用的玻璃应符合本标准6.2.1的相关要求 转接件和连接件 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