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1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用地指标应符合表7.0.2的规定 49—88中疗养院用地标准 现状条件 差 在调研资料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用地的指标 造成医疗卫生设施环境脏 卫生部1989年颁布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并规定每床用地指标为80~130m 宜考虑预留用地 适当提高了疗养院规划用地指标 一是通过全国69个大中城市调研 停车场 有些中小城市只有2~3床/千人 造成医疗卫生设备用地不合标准 城市疗养院的规划用地标准 7.0.3 停车场地没有或不足 经济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 确定本规范的床位千人指标 二是参照美国及我国香港 医疗卫生 实施中根据城市的性质 医疗卫生 7 几乎没有绿化用地等 7.0.1 本规范参考原国家建委 并参照部分城市的调研资料 7.0.2 而我国中部西部地区的多数城市都在5床/千人以下 乱 我国多数城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是偏低的 7.0.3 7 根据建设部 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布局应考虑服务半径 每床用地指标80~130m 2 其资料显示我国各相同规模城市医院的每千人床位是不平衡的 调研资料显示 的规定 台湾地区的有关资料 选址在环境安静交通便利的地段 不符合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参考原国家建委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千人指标床位数应符合表7.0.1的规定 疗养院规划用地宜布局在自然环境较好的地段 根据城市的规模选用该指标 规模 沿海一些大城市多数是6~7床/千人 达到8~9床/千人 本规划用地指标包括疗养院建设中的绿化 卫生部编制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标准 7.0.4 传染性疾病的医疗卫生设施宜选址在城市边缘地区的下风方向 卫生部编制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大城市应规划预留“应急”医疗设施用地 有些城市已超过7床/千人 规划用地指标应符合表7.0.3的规定 7.0.2 本规范床位千人指标的确定 2 健身活动场地等 以床位千人指标为基本计量单位 选用规划用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