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 应按本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确定 4.3.1 措施项目 项目特征 4.3 项目名称确定清单项目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措施项目 4.3.2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 按本规范4.2的有关规定执行 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应按本规范附录N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 同时明确了措施项目的计量 规定了措施项目也同分部分项工程一样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 但未列出项目特征 项目名称 4.3 项目编码 未列出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措施项目仅列出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应按照本规范4.2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执行 计量单位 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列出项目编码 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 本条针对本规范仅列出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4.3.2 4.3.1 项目特征 工程量计算规则 措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