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 应设立完整的消防体系 并应能实现远传 13.2.6 13.2.8 应能有效预防并及时扑灭风力发电场内的各种初期火灾 类别 消防监控设计宜采用全场报警方式 消防设备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13.2.10 消防设备电源应有可靠的供电电源 13.2.9 建筑防火分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次数 延续时间 并应按双电源备用设计 同时应能将火警信号送入站内监控系统 必要时可设置消防车辆 13.2.1 地点 一次灭火所需水量等进行消防给水系统设计 50140的有关规定 电气设备选型应考虑防火要求 并应能出声光报警信号 13.2.5 50229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 其他带油电气设备宜采用干粉灭火器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且应能在其中一路电源故障时 应按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及耐火等级进行消防设计 13.2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应能显示火灾发生的时间 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应按工程火灾性质 13.2.4 单台变压器容量在125MV·A及以上时 50229的有关规定 生产类建筑类别应按设备的火灾危险性确定 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和安全生产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电力电缆选型与敷设应考虑防火阻燃要求 13.2.7 13.2.3 应设置固定式灭火装置 并应严格控制装修材料的耐火等级 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1h 快速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