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规模和运行条件不同 较大容积储存燃气的大型厂站 并应采取有效通风 如果液化石油气和混合制冷剂在液态下大量泄漏 便于进行生产管理 会在低洼处积存 4.1.3 4.1.10 应急处置和紧急疏散的要求 燃气厂站在生产过程中有爆炸危险 设备和管道应采取防雷接地措施 液态燃气的储罐或储罐组周边应设置封闭的不燃烧实体防护堤 本条不仅规定了生产区出入口的数量 并应符合表4.1.8的规定 4.1.9 燃气厂站内和厂站外建筑物之间按防火 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寒冷地区的地下式消火栓设施除外 其结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的要求 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建(构)筑物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4.1.13 燃气厂站的单位产量 4.1.9 4.1.4 厂站内消防系统和灭火器材的确定应按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和《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的规定执行 区 4.1.2 避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灌瓶间等主要建(构)筑物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50年 4.1.8 储存量和最大供气能力等建设规模应根据燃气工程的用气规模和燃气供应系统总体布局的要求 4.1.12 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容易聚积于厂房上部 设置高度不低于2.0m的不燃性实体围墙也是为了厂站的安全 所需消防系统的工艺不同 电缆等地下管沟内应填满细砂 4.1.5 是保障安全的重要措施 除正常生产需要外 燃气厂站具有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不应存在燃气聚积和滞留的条件 4.1.13 汽车加气站属危险性设施 储罐之间及储罐与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应根据储存介质特性 防爆的需要 燃气厂站边界应设置围护结构 或根据需要以隔墙分隔 4.1.6 总平面布置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有利于避免互相干扰 4 4.1.1 规模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采取防火措施 生产过程中 或储罐外容器应采用防止液体外泄的不燃烧实体防护结构 4.1.6 保证人员在10min内离开厂站 液态燃气存储总水容积大于3500m 振动等会影响到生产人员的健康 还要保证正常维修使用的需要 4.1.7 燃气厂站内建筑物与厂站外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应符合防火的相关要求 或气态燃气存储总容积大于200000m 燃气气质相同 燃气厂站道路和出入口设置应满足便于通行 燃气厂站内的建(构)筑物应结合其类型 4 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 学校及其他人员集聚的场所 厂房上部空间通风良好等 燃气厂站应按生产或工艺流程顺畅 是考虑当厂站出现泄漏事故 液化石油气厂站的生产区围墙提出要求 故燃气厂站设有生产区 生产区内严禁设置地下 避免死角 4.1.12 液态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外泄而造成更大的事故 4.1.10 液化天然气 的燃气厂站应结合城镇发展 液化石油气厂站的生产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0m的不燃性实体围墙 如顶棚应尽量平整 还要考虑到城乡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要求 对液化天然气 又主要建在人员稠密地区 防雷措施应当按照相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执行 区 建设时序上不协调时更要严格管理 应分区布置 站 不同介质储罐和相同介质的不同储存状态储罐应分组布置 4.1.2 设在城市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结合资源条件和城乡建设发展等因素综合确定 储罐之间及储罐与建(构)筑物之间必须保证足够的间距 远离人员密集场所 深冷液体储罐的实体防护结构应适应低温条件 加气服务用站房与站内其他设施应采用围护结构分隔 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工程结构通用规范》一致 事故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等条件确定 易于管理和保卫工作 半地下建(构)筑物 正确认识燃气发展和城乡建设之间的关系 另外因厂站围墙以外的明火无法控制 既要考虑防火 4.1.7 统筹规划未来的发展目标 组之间 燃气厂站内主要建(构)筑物的设计工作年限和安全等级 在燃气厂站规划建设过程中 生活区应与生产区分区布置 对较大规模厂站的生产区的出入口做了特殊的规定 应采取相应防雷措施 燃气厂站 防止加气车辆和非管理人员进入合建站内的非加气区域 4.1.11 燃气相对密度大于等于0.75的燃气厂站生产区内不应设置地下和半地下建(构)筑物 当燃气厂站具有汽车加气功能时 压缩机间 规定其建设在城乡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设置泄压面积等防爆措施 燃气厂站的建设规模 防爆的要求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 还便于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 还应考虑发生火灾及紧急事故时人员的疏散和抢修 汽车加气区 消防设施的配置也不相同 其危险性相对较大 4.1.3 保证安全运行 能阻挡事故的蔓延 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气态液化石油气和混合制冷剂的密度约为空气的2倍 为保证非加气生产区的运行安全 燃气厂站内的建(构)筑物及露天钢质燃气储罐 4.1.11 4.1 罐体结构形式 因此 也对规模小而占地范围大的厂站的疏散距离作出了规定 储量 当燃气厂站设有生产辅助区及生活区时 生产区的地下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燃气聚集的措施 以防积存液化石油气酿成事故 维护操作需求 不燃烧实体防护堤是防止储罐或管道发生破坏时 要立足实际 可减少对辅助区的威胁和殃及 以减少燃气发展中的无序现象 4.1 4.1.4 辅助区时 通行便利和保障安全的要求布置 设置围墙可以阻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站区 燃气厂站出入口设置 有些规模较小厂站的生产区和辅助区相对独立即可 燃气厂站内大型工艺基础设施和调压计量间 燃气气质不同 并应远离居住区 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3 不利于事故抢险和消除事故隐患 大规模燃气厂站功能分区不仅能保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特别是厂站内外建筑在规划 不同介质和相同介质不同状态的燃气储罐分组之间 实体围墙作为最后屏障 不仅要考虑到城乡当前的建设问题 4.1.8 站 发生事故时影响范围较大 4.1.5 因此厂站上部应具有能有效防止可燃气体聚积的措施 4.1.1 燃气厂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