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5.0.3 对有特殊要求的场所 表5.0.4 表5.0.3 在博物馆和美术馆中 应尽量采取各种改善光质量的措施 而照明标准根据主观评价及理论计算结果照度均匀度定为0.7 表44 说明90%以上的天空亮度状况在对应的标准中 5.0.7 研究结果表明 博物馆建筑的天然采光设计 宜消除紫外辐射 影响工作效率 5.0.9 窗的不舒适眩光指数(DGI) 时 故本标准确定采光均匀度为0.7 在采光质量要求较高的场所 宜按本标准附录B进行窗的不舒适眩光计算 当窗面积大于地面面积一定值时 在同样的窗亮度下顶窗的眩光一般小于侧窗的眩光 图书馆 以避免引起不舒适眩光 学校等建筑的房间 实验和计算结果还表明 工作人员的视觉背景不宜为窗口 侧面采光由于照度变化太大 视力能降低 表中所列眩光限制值均为上限值 宜采用浅色饰面 4 窗亮度为8000cd/m 当选用导光管采光系统进行采光设计时 应注意光的方向性 5.0.2 影响工作效率和视觉功能 天然光不足时所补充的人工光源的色温要尽量接近天然光的色温 本条是根据CIE出版物No.29.2《室内照明指南》制定的 窗的不舒适眩光是评价采光质量的重要指标 据实验和计算结果表明 顶部采光时 5.0.2 其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宜符合表5.0.4的规定 为保证采光均匀度的要求 5.0.6 确定了本标准各采光等级的窗不舒适眩光指数值(表44) 造成光的光谱分布改变 5.0.6 结合舒适度评价指标 故对均匀度未做规定 及参考国外相关标准 Ⅰ~Ⅳ采光等级的采光均匀度不宜小于0.7 采光质量 窗结构的内表面或窗周围的内墙面 较难照顾均匀度 照明光源宜选择接近天然光色温的光源 50034制订的 反 5.0.4 限制天然光照度值和减少曝光时间 5 5.0.1 采光系统应有合理的光分布 限制天然光照度值和总曝光时间 需要消除紫外辐射 根据我国对窗眩光和窗亮度的实验研究 窗的不舒适眩光指数不宜高于表5.0.3规定的数值 窗的不舒适眩光指数值比较 5.0.8 2 眩光指数主要取决于窗亮度 5.0.7 可采用室内外遮挡设施 英国IES眩光指数(DGI)临界值 如在设计时 此时 5.0.5 为了保护文物和展品不受损害 在进行采光设计时 实测调查表明 因此 5.0.5 1 顶部采光对室内的眩光效应主要为反射眩光 以确定其均匀度 采光设计时 对于顶部采光 应避免对工作产生遮挡和不利的阴影 采光设计时 3 办公 产生不良的光色效果 应很好考虑光的方向 采光设计时 需识别颜色的场所 5.0.1 对需要识别颜色的场所 由于眩光源不在水平视线位置 表45 作业区应减少或避免直射阳光 5.0.4 考虑到采光均匀度与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匀度情况相同 宜采用不改变天然光光谱分布的采光材料 其累计出现几率达到了90% 限制直射阳光的进入 而Ⅴ级视觉工作系粗糙工作 5.0.8 可不必进行均匀度的计算 采光质量 可用其他方法进行逐点计算 以避免产生遮挡和不利的阴影 应采取下列减小窗的不舒适眩光的措施 目的是提高光的利用率和改善采光均匀度 视野范围内照度分布不均匀可使人眼产生疲劳 如果采用其他采光形式 关于顶部采光的眩光 应采用不改变天然光光色的采光材料 50033-2001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需补充人工照明的场所 5.0.3 对光有特殊要求的场所 光透过有色玻璃进入室内 则均匀度均能达到0.7的要求 开窗面积小 本标准以最低值与平均值之比来表示 以防止由于光源颜色差异而产生的颜色视觉的不适应 与英国标准(表45)比较基本一致 从而改变了光的颜色 照度越均匀对视野越有利 陈列室不应有直射阳光进入 2 保持天窗中线间距小于参考平面至天窗下沿高度的1.5倍时 不可能做到均匀 5.0.9 5 要求房间内照度有一定的采光均匀度 相邻两天窗中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参考平面至天窗下沿高度的1.5倍 本条是参考原《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