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房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的在建工程及栋数超过10栋 3 临时消防车道路基 主要是考虑灭火救援的安全以及供水的可靠 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车道或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最迟应在基础工程 应设置回车场 火灾事故主要发生在此阶段 3.3.3 本条依据消防车顺利通行和正常工作的要求而制定 且不宜大于40m 2 因为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 因受场地限制而无法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3.3 2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3 地下结构工程的土方回填完毕后 除应按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设置回车场外 尤其是在基础工程 消防车道 本条规定了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的基本要求 尚应按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也难以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 基于此类实际情况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 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 1 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的在建工程 超过10栋 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 3.3.1 施工场地十分狭小 1 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 2 临时用房 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临时救援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 3.3.2 2 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的火灾扑救需求而制定 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时 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 3.3.2 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特别是城区繁华地段的建设工程 且危害较大 当无法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的时候 现场存放的可燃建筑材料多 1 在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形成 3.3.4 3.3.4 3.3.3 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 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且不宜超过6m 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 4 且不应小于6m 消防车道 立体交叉作业多 地下工程及建筑裙楼的结构施工阶段 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m 2 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且不宜大于40m 本条规定明确了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要求 本条基于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工程占地面积大于3000m 体量大 3 且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 3.3 动火作业多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许多位于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