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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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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1-2006
1 总则
2 术语
3 扩声系统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传声器
3.3 扬声器系统
3.4 调音及信号处理设备
3.5 舞台监督及辅助系统
3.6 调音控制工位
4 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4.1 电气系统特性指标
4.2 声学特性指标
5 系统调试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2 术语
3 扩声系统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传声器
3.3 扬声器系统
3.4 调音及信号处理设备
3.5 舞台监督及辅助系统
3.6 调音控制工位
4 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4.1 电气系统特性指标
4.2 声学特性指标
5 系统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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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采用“可” 反面词采用“严禁” 1)表示很严格 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2)表示严格 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表示有选择 正面词采用“宜” 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本规范用词说明 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 2 反面词采用“不宜”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 1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 正面词采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