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到气瓶抽检比例 12022验收 分段器等 新气到货后 3)被混油双方的油质都应良好 2)被混合使用的油其质量均必须合格 新到气瓶抽检比例宜符合表19.0.4的规定 变压器 19.0.1 19.0.3 其他每瓶可只测定含水量 7595-2008制订的 4)如果被混的运行油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接近运行油质量标准允许的极限值 若相混油都是新油 则属于相容性油品 5)进口油或来源不明的油与不同牌号的运行油混合使用时 详见现行行业标准《变压器油中颗粒度限值》DL/T 19.0.5 为了便于掌握该规定的要点 绝缘油的试验项目及标准 表19.0.1绝缘油的试验项目及标准中新增变压器油中颗粒度限值 12022验收 因此制订了该条款 加同一牌号的新油或新油标准已使用过的油时 气体 19.0.4 19.0.2 各项特性指标应满足运行油质量标准 互感器(CT 绝缘油的试验项目及标准 19.0.2 混油后还应按本标准表19.0.4中的规定进行绝缘油的试验 其他每瓶可只测定含水量” 6 SF 以保证原来运行油的质量和明确的牌号特点 6 气体作为绝缘介质的设备已有开关和GIS 1)最好使用同一牌号的油品 表19.0.4 混油的技术要求应满足以下五点 表19.0.2 19.0.1 可以按任何比例混合使用 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六氟化硫》GB 所以只要未加其他添加剂 SF 6 19.0.4 混合后有可能发生化学变化而产生杂质 应予以注意 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运行变压器油维护管理导则》GB/T (1)正常情况下 6 4)向质量已经下降到接近运行中质量标准下限的油中 本条是采用了水利电力部西安热工研究所出版的《电力用油运行指标和方法研究》和现行国家标准《运行变压器油维护管理导则》GB/T 应按照YS-25-1-84规定 并需符合本款第(3)条的规定 或一方不含抗氧化剂 6 2)被混油双方都添加了同一种抗氧化剂 因为油中添加剂种类不同 14542中关于补油和混油的规定制订的 19.0.3 气体 PT) 新到气瓶抽检比例宜符合表19.0.4的规定 无沉淀物产生方可混合使用 SF 即无此问题 当混油的质量不低于原运行油时 尤其是酸值 其混合油的质量不应低于最差的一种新油 (2)关于补充油及不同牌号油混合使用的五项规定 充入设备前应对每批次的气瓶进行抽检 当绝缘油需要进行混合时 重合器 6 则还需符合本款第(3)条的规定 本条主要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GB/T 6 应符合表19.0.2的规定 则混油必须慎重对待 1)不同牌号的油不宜混合使用 新气到货后 方可混合使用 必须按照YS-1-27-84中预先进行混合油样的油泥析出试验 若补加不同牌号的油 表19.0.1 SF 表19.0.2中简化分析试验栏对应的适用范围 气体在充入电气设备24h后方可进行试验 电气设备绝缘油试验分类 6 6 水溶性酸(pH)值等反映油品老化的指标已接近上限时 对SF 应按混合油的实测凝固点决定是否可用 6 由于采用SF SF 国产变压器油皆用2.6-二叔丁基对甲酚作抗氧化剂 在混合前应按混油的实际使用比例先取混油样进行分析 1096-2008 只有在必须混用的情况下方可混用 充入设备前应对每批次的气瓶进行抽检 对预先进行参与混合的各种油及混合后油样进行老化试验 将《电力用油运行指标和方法研究》摘要如下 新标准修改为“SF 气体的质量控制非常重要 绝缘油和SF 只要油的牌号和添加剂相同 删除了原标准中的“准备注入油断路器的新油所做的试验项目” 5)如运行油质已有一项与数项指标不合格 新油验收及充油电气设备的绝缘油试验分类 19 绝缘油和SF 3)新油或相当于新油质量的不同牌号变压器油混合使用时 不允许利用混油手段来提高运行油的质量 或双方都不含 14542有关规定 19 应符合表19.0.1的规定 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六氟化硫》GB 则应考虑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