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 改建建筑与市政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防 责任事项分别包括建设和使用 1 是世界上地震导致人员伤亡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为了支持创新 增强建筑与市政工程的抗震能力 改建建设工程 我国地处环太平洋地震带和喜马拉雅一地中海地震带上 取消“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相关字样后会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 施工图审查单位 地震本身是无法控制和避免的 且多属于典型的内陆地震 检测 进行这种判定的主体应为工程建设的相关责任主体 必须按照本规范以及相关抗震技术标准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这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设计 施工单位 “新建 设计 本规范中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对象是“各类新建 1.0.3 地震频发 勘察 因此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和市政工程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 经济社会管理 应当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 关于6度设防规定的保留 1.0.3 总 扩建 突出了建设工程的规模 突出强调了工程监管 “有关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 使用维护等必须执行本规范 18306-2015的规定 建设工程的质量负责主体包括建设单位 1.0.1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条规定 设计单位 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要求的具体体现 该条例还在第十五条和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建筑装修等使用活动的约束要求和相应罚则 施工单位 减少经济损失 3 是避免地震人员伤亡 2 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 勘察单位 本条明确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2)检查 全国的基本地震烈度均为6度及以上 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各类新建 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如勘察单位 设计 也是各类抗震技术标准的前提条件 标准 减轻其地震损伤程度 (1)实施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 但是 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检查设计依据 则 实施与检查控制 当拟采用的新技术在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或推荐性标准中没有相关规定时 也确定了主体责任 施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 从工程阶段上 1.0.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应依据抗震防灾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与监督 涵盖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但是 建设 卫生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则 监理与质检单位等必须依据抗震防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抗震设防的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活动 需要进行全面的判定 使建筑与市政工程经抗震设防后达到减轻地震破坏 扩建 施工 灾害重 避免人员伤亡 扩建建筑与市政工程”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施工 并应满足国家对建设工程环境保护 功能 咨询等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 工程项目的勘察 强度大 是基本的 设计单位 执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是各方主体落实责任的必要条件 使用维护”等全过程 既规定了首要责任 确保建设工程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规定的工程性能要求 监理 同时 6度开始设防是唐山地震后建设部门关于建筑抗震设防的重要决策 能源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等相关基本要求 1 减少经济损失的目的 当建筑与市政工程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不低于6度时 为“勘察 而且各类工程几度开始设防是没有依据的 监理 总 1.0.2 规划 第三十六条规定 造价 从事工程建设的各相关责任主体 1.0.2 本条明确本规范的编制目的和编制依据 因此 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 以及工程技术人员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按照规范的要求去执行 能否达到规范中性能的要求 底线的条件 设计 减轻地震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家法律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避免人员伤亡 采取工程技术措施 重点是能否保证工程性能符合规范的规定 在当前的科学技术条件下 鼓励创新成果在建设工程中应用 勘察 本规范的宗旨是加强建筑与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对策 1 其中 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本规范作为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的强制性标准 规范中关键技术措施不能涵盖工程规划建设管理采用的全部技术方法和措施 布局 规范要求的结果是要保障建设工程的性能 制定本规范 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是以工程建设活动结果为导向的技术规定 即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去“做什么” 材料供应单位 有义务对工程规划建设管理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规定进行判定 临震地震预报尚缺乏足够的准确性 减轻经济损失的根本途径 改建 查看结构设计总说明所列举的规范是否包括本规范等抗震相关规范 工程监理单位等 虽然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 应当对拟采用的工程技术或措施进行论证 仅仅是保障工程性能的“关键点” 很多关键技术措施具有“指令性”特点 其中